2018年4月13日 星期五

小六仁   第七週    親職文章
       自動自發        
         自己能做的事,絕不麻煩別人。
         自己該做的事,絕不讓人操心。
孩子們:
佛經上曾用馬做了這樣的譬喻:
第一種馬,只要看到馬鞭的影子,便會起跑,因為牠通達馬伕的意思,遲、速、左、右,都能適合他的要求,牠是馬伕心中的良駒,我們稱牠做上等馬。第二種馬,當鞭子剛觸到牠的尾巴,也就能開步起跑,且會隨順馬伕的意思,快慢左右自如,牠雖不及上等馬「顧影自馳」,但還不惹馬伕生氣,我們稱牠做二等馬。
第三種馬,非要等到皮鞭打到牠的身上,才能領悟馬伕的意思,開始奔跑,主人已動了怒氣,這才有所警醒,已是後知後覺,我們稱牠做三等馬。
第四種馬,則馬鞭已失去功用,必須將鐵錐刺入牠的肚腹之中,滴血疼痛,這才吃驚地奔馳,此時,馬伕怒火熾盛,馬兒著實可憐極了。這是四等馬悲慘的結局,我們常稱之為劣馬。
其實,在馬群當中,猶有更甚者,當鐵錐入腹,吃痛至極,索性橫躺賴皮,一副任人宰割,至死不悔的神情,對於這樣的馬兒,相信再有能耐的馬伕,也束手無策,只好搖頭離去了。
馬兒如此,拿它來反觀自照,我們又屬何等人物呢?有的人一聞到聖賢之教,即奉之為圭臬,寸步不敢稍離,或者知道國家法律,即能身體力行,奉公守法,這是上等人。有的是聽到別人犯法而被處罰,就起了戒心,不敢違法。還有些人是看到自己的親族被處刑責,感同身受,才留心自己的行動。但仍有一種人,非得親自被人處罰,悔恨不已,才知回心向善,這已是不應該。更有人刑罰再三,猶不悔改,惡形惡狀,不明因果!著實可悲可嘆啊!
孩子們,相信大家都是有尊嚴,有良知的,怎能自甘墮落,自暴自棄?我們要學會自動自發,自我惕厲,聞善即行,自我反省,向第一等人看齊:「自己能做的事,絕不麻煩別人。自己該做的事,絕不讓人操心。」如此日積月累,人格必定完美。
人世間是無常的,未來的一切,甚至自己的生命,都無法預知掌握,很多事都該及時努力,自動去做。像孝養我們的雙親,親愛自己的家人,都要發自內心,戮力以赴;像自己的課業,生活的習慣,要懂得自己安排,自我警覺。念佛的功課,往生的資糧,也要天天著力,遲了就來不及。當我們學會了自動、負責的態度,未來就算有再大的凶險,我們也可以坦然面對了。
古人說得好:「人生七十古來少,前除幼年後除老,中間只有五十歲,一半在夜中過了。」短短的二十五年,還要去掉吃飯、休息、生病、閒雜事情,聰明的孩子,請你算一算,人的一生,真正可用的光陰有多少,若不自動自發,及時努力,結果如何,該是多麼可怕呀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(明倫月刊275)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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